首先,就现代化建设而言,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直到今天,三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坚持这个基本路线不动摇,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三十多年的发展变化,形势和背景已有很大不同,这就须要作出适时的调整。三十多年后的今天,经济建设不能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靠投资和对外贸易拉动经济增长的方式也难以为继。这就提出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概念和新思路。
十八大后,党中央把改革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上,二中全会讨论了行政改革方案,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由此可见,改革已经成为新一届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通过改革,释放经济社会内生的活力,向改革要“红利”,并由此继续推动经济建设健康发展。而要改革,就会触动诸多已经形成的甚至已固化了的利益格局,必须加以打破。这就须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来改革,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推动发展,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调整利益格局,使经济社会焕发出新的巨大的活力和动力。
其次,就民主法制建设而言,三十多年来也取得了丰硕的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执法和司法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在新形势下,仍然需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两个一百年、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综上所述,十一届三中以来三十多年发展至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民主法制建设任务,都需要强化法治的权威地位,这就是新形势新任务决定了新的起点。在这个大前提下,各级领导干部都需要适应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转变,要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官、做事的能力,这也是关系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大事。
十八大后,党中央把改革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上,二中全会讨论了行政改革方案,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由此可见,改革已经成为新一届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通过改革,释放经济社会内生的活力,向改革要“红利”,并由此继续推动经济建设健康发展。而要改革,就会触动诸多已经形成的甚至已固化了的利益格局,必须加以打破。这就须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来改革,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推动发展,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调整利益格局,使经济社会焕发出新的巨大的活力和动力。
其次,就民主法制建设而言,三十多年来也取得了丰硕的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执法和司法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在新形势下,仍然需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两个一百年、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综上所述,十一届三中以来三十多年发展至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民主法制建设任务,都需要强化法治的权威地位,这就是新形势新任务决定了新的起点。在这个大前提下,各级领导干部都需要适应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转变,要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官、做事的能力,这也是关系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