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5月28日国民政府追授张自忠为陆军上将。
1942年12月31日,国民政府明令张自忠入祀全国忠烈祠。
1946年,国民政府为张自忠颁发荣字第一号荣哀状。
1982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张自忠为“革命烈士”。
2009年9月10日,在“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中,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张自忠殉国当日(1940年5月16日),由38师师长黄维刚带领敢死队,端着轻机枪于16日夜间突袭南瓜店,奋勇抢回了张自忠的遗骸。日军则下令停止飞机轰炸,以免伤到张自忠遗体。
张自忠的尸骨运回后方后,经检视,张自忠身有八处伤口,其中炮弹伤二处,刺刀伤一处,枪弹伤五处。随后,将军遗体被运往当时的战时首都重庆安葬,路经宜昌时,十万军民恭送灵柩至江岸,其间日机三次飞临宜昌上空,但祭奠的群众却无一人躲避,无一人逃散。
1940年5月28日晨,当灵柩运至重庆朝天门码头,蒋介石、冯玉祥等政府军政要员臂缀黑纱,肃立码头迎灵,并登轮绕棺致哀。蒋介石在船上“抚棺大恸”,令在场者无不动容。蒋介石亲自扶灵执绋,再拾级而上,护送灵柩穿越重庆全城。国民政府发布国葬令,颁发“荣字第一号”荣哀状。将张自忠牌位入祀忠烈祠,并列首位。28日下午,蒋介石与军政要员和各界群众在储奇门为张自忠举行了盛大隆重的祭奠仪式。
张自忠殉国时,年仅49岁,他的夫人李敏慧女士闻耗悲痛绝食七日而死,夫妻二人合葬于重庆梅花山麓。[7]
1942年12月31日,国民政府明令张自忠入祀全国忠烈祠。
1946年,国民政府为张自忠颁发荣字第一号荣哀状。
1982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张自忠为“革命烈士”。
2009年9月10日,在“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中,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张自忠殉国当日(1940年5月16日),由38师师长黄维刚带领敢死队,端着轻机枪于16日夜间突袭南瓜店,奋勇抢回了张自忠的遗骸。日军则下令停止飞机轰炸,以免伤到张自忠遗体。
张自忠的尸骨运回后方后,经检视,张自忠身有八处伤口,其中炮弹伤二处,刺刀伤一处,枪弹伤五处。随后,将军遗体被运往当时的战时首都重庆安葬,路经宜昌时,十万军民恭送灵柩至江岸,其间日机三次飞临宜昌上空,但祭奠的群众却无一人躲避,无一人逃散。
1940年5月28日晨,当灵柩运至重庆朝天门码头,蒋介石、冯玉祥等政府军政要员臂缀黑纱,肃立码头迎灵,并登轮绕棺致哀。蒋介石在船上“抚棺大恸”,令在场者无不动容。蒋介石亲自扶灵执绋,再拾级而上,护送灵柩穿越重庆全城。国民政府发布国葬令,颁发“荣字第一号”荣哀状。将张自忠牌位入祀忠烈祠,并列首位。28日下午,蒋介石与军政要员和各界群众在储奇门为张自忠举行了盛大隆重的祭奠仪式。
张自忠殉国时,年仅49岁,他的夫人李敏慧女士闻耗悲痛绝食七日而死,夫妻二人合葬于重庆梅花山麓。[7]